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张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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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合同违约的承担方式?

添加时间:2019年6月15日 来源: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yhtlaw.com/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通过意思自治达成合意后所签订的书面凭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同的约束力,当一方违约时,就要承担合同的违约责任。那么,合同的违约情形有哪些?面对合同违约,当事人要承担哪些责任?除此之外,无过错的另一方当事人,要通过什么救济途径来挽回损失?换而言之,合同违约后要怎么办?

  张铭杰律师,山东上海著名律师,擅长办理合同纠纷类型的案件。基于合同的通识知识,灵活、运用、处理相关的合同纠纷。例如,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赠与合同纠纷等等。立足于各个合同的签订、履行、施行情况、违约救济等。从事律师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擅长与合同的争诉问题与非诉问题的快速解决,以当事人的利益为优先项,为您提供最专业最可靠的法律服务。

2021年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履行和实际情况来看,造成当事人违约的原因多种多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

  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

  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

  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

  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2021年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

  一、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二、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是指因合同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时,违约方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经济补偿。

  三、继续履行

  继续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机关作出要求实际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务人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合同债务。

  四、其他补救措施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021年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一、单方违约

  依《合同法》第108条的规定,所谓预期违约,以称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的实质是种毁约行为,分为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

  所谓明示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到来之前,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表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违约广播这种毁约心思表示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行为表现而预示其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其构成条件为:

  1、债务人的行为符合《合同法》第68条所规定的情形;

  2、守约方具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具有上述情形;

  3、违约方不愿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

  二、自救手段

  依《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对于预期违约,守约方依此享有合同解除权,可单方解际合同,并可请求对方赔偿损失。此规定比较适合明示毁约。但对于默示毁约而言,因恐难以掌握对方违约的确切证据,故守约方不宜而采取解除合同措施,可参照合同法第68条规定,中止合同履行或中止合同履行或履行准备,以避免扩大自己的经济损失;立即通知对方当事人在预期间内提供适当的履行担保。若对方当事人在处理期间内不能提供适当担保,应视为对方明示毁约,此时可依法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此种自助措施与行使不安履行抗辩相似。

  三、司法救济

  依《合同法》第10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对方可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措施,对于明示毁约易于操作;但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须掌握对方预期违约的确切的证据后方可诉诸法律,否则,将因证据不力反而于己不利。

  四、等待履行

  当一方预期违约,对方可坚持合同的效力,要求或等待对方到期履行合同,以静观对方的态度是否有所变化,然后决定是否采取相应措施。对于明示毁约,守约方应明确要求对方撤回毁约的思表示,而不能一味地坐等对方履行,以免扩大损失。对于默示毁约,守约方一时无确切证据证实对方毁约,可等待对方到期是否履行;若对方到期不履行,可依实际违约中的不履行情形追究其违约责任,或者依法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

  张铭杰律师,山东上海著名律师,工作经验十分丰富,经手的案件高达千件,在办理案件中能够快速找到争议焦点、翻盘点、切入点。立足于维护当事人最大化的权益,保障当事人能够获取其合理诉讼与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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