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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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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 房产买卖有几种无效合同文本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20日 来源: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yhtlaw.com/

  张铭杰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

  企业的运转是一个消耗大量的钱财、人力以及物力的一个事情,所以说很多时候企业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周转,就会像其他公司进行借款。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

  企业之间的借贷是否有效,最高人民法院早在一九九一年的时候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规定,对民间借贷主体仅限于至少一方是自然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当时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显然是双方的借贷合同是无效的,但是从实际效果来看,这一法律规定不但没有消除企业间借贷,相反企业之间借贷甚至越来越多。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对于企业之间的借款贷款等采取限制性的承认有效,即如果不违反该解释第十四条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那么企业间订立的借款合同依法就属于是有效合同。但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还要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企业的借贷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二、借款合同权利与义务

  贷款人的权利义务

  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不得利用优势地位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贷款人不得将借款人的营业秘密泄露于第三方,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

  贷款人的权利主要有:

  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对借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三、借款合同内容

  借款合同应该包含的内容有哪些

  1、借款种类

  借款种类主要是按借款方的行业属性、借款用途以及资金来源和运用方式进行划分的。针对不同种类的借款,国家信贷政策在贷款的限额、利率等方面有不同规定,以体现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信贷原则。因此,借款合同一定要订明借款种类,它是借款合同必不可少的主要条款。

  2、借款币种

  借款币种即借款合同标的的种类。借款合同的标的除人民币外,还包括一些外币,如美元、日元、欧元等。不同的货币种类借款利率有所不同,借款合同应对货币种类明确规定。

  3、借款用途

  借款用途是指借款使用的范围和内容,即贷款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与哪种生产要素相结合,它规定了贷款的使用方向。借款用途是由借款种类和条件所决定的,银行严格规定各种借款用途并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有利于保证国家产业政策的实施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证贷款的安生性。

  4、借款数额

  借款数额,是指借贷货币数量的多少。任何合同都必须有数量条款,只有标的而没有数量的合同是无法履行的。没有数量,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大小就无法确定,借款合同没有借款数额,就无法确定借贷货币的多少,也失去了计算借贷利息的依据,因此,没有借款数额条款,借款合同便不能成立。

  5、借款利率

  利率是指一定时期借款利息与借款本金的比率。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

  6、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是指借贷双方依照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使用期限。借款期限应按借款种类、借款性质、借款用途分别确定。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

  7、还款方式

  还款方式,是指借款人采取何种结算方式将借款返还给贷款人。借款人一般可以采用一次结清和分期分批偿还,如果是分期的情况,应明确具体时间以及具体金额等。

  8、违约

  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如果借款合同中缺少了违约条款,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就失去了法律约束依据,当事人的权利就失去了保障,合同履行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借款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对于督促当事人及时、正确、全面地履行合同,保护当事人权益有重要意义。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企业之间借款合同有效力吗的全部内容。借款合同的签订一定要说明违约,不然到时候有一方违约其相关的赔偿可能弥补不了相应的损失。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房产买卖有几种无效合同文本

一、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 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 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 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二、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的 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它共有人同 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 租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优先购买权的, 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 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民政部门批准。

五、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 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于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 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 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 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有问题的,买卖双方可重新议定价格, 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六、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 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 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 有争议的;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 让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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