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张铭杰

15000415948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贷款保证金能退吗 民间借贷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0年11月14日 来源: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yhtlaw.com/

 张铭杰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贷款保证金能退吗

  买房子的事情算的上是属于大事件,贷款的方法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三种。关于贷款保证金能退吗,接下来由的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房屋贷款处理时的流程是什么

  1、选择契合自己预期的房源,断定购买意向。看的数量最好是可以到达50套以上,自然就能提升你的选房才能了,具备了这个才能之后选择的房子就是你真实想要的。依据本地区的楼市政策计算首付资金金额,并进行首付资金的筹集和付出,而尾款则通过贷款完结付出。

  2、贷款的方法分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商业与公积金组合贷款三种,商业贷款一般情况下只需贷款和契合贷款条件,且手续齐全,则放款速度较快,可是相对公积金贷款而言其利率较高;商业公积金贷款周期较长,放款速度慢,贷款额度依据个人公积金多少进行计算,可是利率相对较低。

  3、在提交贷款请求时购房者需求一起提交房屋买卖合同、户口本、婚姻证明、身份证、收入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这些是银行对贷款供给材料的基本要求,不同的银行在要求上存在必定的差异性,购买者依据他们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即可。材料提交之后银行就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对,主要是对购房者的基本信息、信誉、还款才能进行检查。

  4、一起还会请专业的评价公司对房子的价值进行评价。待审阅通过后,银行则会告诉你签定贷款合同。银行放款,完结贷款。待贷款合同签定后,银行则会在短期内完结放款,并会将房产证的复印件给你。

  二、买房子贷款保证金什么时候退

  1、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一般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定《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好,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宅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着发放贷款余额的必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供给担保。

  2、当购房贷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贷款人未按合同约好如期还本付息的,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

  三、贷款保证金能退吗

  借款人房贷还清的情况下,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房屋贷款保证金,是指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按揭贷款保证金一定要交吗是的。具体原因如下

  1、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所以在正常情况下按揭贷款保证金是必须交的。

  2、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3、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了第二还款来源,对于维护银行的资金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的为您整理的有关贷款保证金能退吗的内容,由此您可以得知的贷款保证金是可以退还的,在担保中只需要将贷款的钱财退还即可。如果您还有什么疑惑的话,欢迎到找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当然,的专业律师团队一定会给您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民间借贷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贷款现在日渐平常,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为解决资金需求,都会考虑贷款,不管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贷款也越来越规范,为了降低风险,都会要求担保,下面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民间借贷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等相关问题。

  一、民间借贷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

  二、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

  担保合同无效分两种情况: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两种情形下的法律承担是有差别的:

  1、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无效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后,还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的范围内,要求反担保人承担赔偿。

  三、民间借贷中担保人的保证期限

  1、一般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消灭。

  2、连带保证中,保证期限为约定的保证期限内或者未约定保证期限的,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消灭。

  3、《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民间借贷担保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等相关问题,通过学习加强了我们对民间借贷的认知。同时也要提醒大家作为担保人,一旦合同生效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债务人如果偿还不起,债权人可以向担保人主张还款。

联系电话:15000415948

全国服务热线

15000415948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