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张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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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制度

添加时间:2013年7月14日 来源: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yhtlaw.com/
  “总理高度重视就业工作。广东的就业工作,总体上发展得不错。为广东发展和全国的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这里面也有个重要问题。”昨日,在审议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欧真志表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需要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他建议,依法强化企业员工培训制度,修改劳动合同法、规范劳务派遣制度,改善用工环境,提高就业质量。

  现状:普工频跳槽不利发展

  建议:推进培训增强稳定性

  近些年来,“找工难”与“招工难”的现象并存。每年春季,都会出现这种情况,企业着急,务工人员也很迷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也是穷于应付,各级党政高度关注,为此着急。

  这些矛盾主要在于就业质量不高。欧真志说,广东二、三产业就业人数有5800万人,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有2700万,为全国的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广东的就业,总体上解决得不错。“但是,这里面也有些问题。”欧真志说,有些企业,普通员工流动性大,流动的人员中有八成以上都是一线普工,收入难以提高。有的务工人员,半年就换两三个单位,这样对企业也不利,对整个地区的发展也不利。

  “必须从国家的层面进一步强化企业员工的技能培训。”欧真志建议,从调研情况来看,现在的务工人员,有一技之长和职位的技术工人,一般都比较稳定,他们有较强的上升空间。而在流动性较强的普工里,绝大多数都是初中文化。国家发了关于加强在岗职工技能培训的文件,已经有几年了,规定要求用企业员工工资总额的1.5%—2.5%用于员工培训,但是这些年基本上没有得到落实。国家应该有硬的措施确保这些得到落实。

  现状:劳务派遣导致纠纷多

  建议:制定比例超额就处罚

  “现在不少企业甚至是大型国企都用了大量的劳务派遣工,劳务派遣工和他本单位的原有员工,待遇差距较大。”

  “虽然劳务派遣在解决就业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此引发的纠纷也较多。”欧真志说,我们还有数量比较大的、不规范的劳务派遣。在劳务派遣里,操作不规范,导致派遣工、待遇、社保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员工不稳定。

  据了解,劳务派遣公司,往往是在欠发达地区注册公司,而把劳务工派到发达地方工作。按照社保法规定,缴社保是按照公司所在地的标准来缴,所以他们按照欠发达地区的标准为工人来缴费。而且劳务派遣公司只需要有50万的注册资金,到工商部门登记就行了,也不用备案。工商部门不监管,人社部门也无法掌握他们的情况,所以容易导致用工乱。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维龙插话说,广东的劳务派遣公司非常多,有1600多家,有法律空子可钻,“为什么他们派遣的员工多是去一些垄断性国企呢,因为国企由国资委管理,实行工资总额控制,固定工的工资不能降低,为了大幅度提高高管的工资,就只能大量用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可以压低工资。当然,在这些垄断性国企,即使劳务派遣工的工资,还比其他民营企业的略高”。

  邓维龙建议,现行劳动合同法对此规定的弹性太大,建议修改,制定一个劳务派遣工占公司用工总数的比例,如果超过这个比例就处罚。另外,要求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工会,维护员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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