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张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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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对合同有什么权利义务 合同应该怎样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添加时间:2021年7月22日 来源: 上海合同纠纷律师   http://www.tyhtlaw.com/

  张铭杰律师,上海合同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上海市光大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知识、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作风严谨、言辞犀锐、思维缜密,素以敬业和执着著称。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合同法对合同有什么权利义务

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简称为合同的终止,又称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在客观上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

第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合同解除;

债务相互抵销;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免除债务;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二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九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第一百零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债权人下落不明;

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第一百零二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第一百零三条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第一百零四条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合同应该怎样签订,需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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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很多事务往来都少不了要签订合同。而一纸合同不仅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减少纠纷的产生。那具体来说,合同应该怎样签订呢为了避免合同可能存在瑕疵甚至是无效,企业在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应该怎样签订

签订合同,首先要由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些条款是:签订合同的目的,比如,承包某项工程,提供某项劳务;标的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价款、价格;履行合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反合同应承担的法律。提出合同的主要条款叫做“要约”。它既可以向某个特定的工厂、单位提出,也可以采用招标、公开拍卖的形式提出。

如果对方在接到这个要约后,表示完全同意,或者不同意其中的某些内容,又经过双方协商,最后双方都同意以后,就可以正式签订合同。接受要约,叫做“承诺”。

在签订合同时,提出要约的一方,除了采取招标形式以外,不能同时又向第三方提出同样的要约。如果因为这样做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要承担赔偿。

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对内容复杂、权利重大的合同,一般应签订书面合同。必要时,还要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合同才能发生效力。

二、企业在签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1、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调查和对方的基本资质。

2、了解对方项目的基本情况,例如发改、环保、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审批情况,防止项目违法而致使项目终止。

3、了解对方企业资信情况,即对方的偿债能力。为了以后更好的履行合同,可以要求对方提供担保。

4、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重细节,一定要请有关法律、财务和业内专家审核,否则出现违约情形时可能很被动。

具体签订合同时,企业可根据合同的性质、复杂程度、双方的交往程度及实际可能采取的调查手段等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地决定调查项目和调查重点,如果双方之间有很深的信任关系,自然也不需这么多的程序,总的原则是既不能失掉商机,也不能掉以轻心。

在经济往来中,合同的签订必不可少,尤其是对于那些标的额较大的交易,合同的签订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签订的过程说复杂也复杂,当事人都不能掉以轻心。至于合同应该怎样签订,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上文中已经作出了讲解,更多相关问题您可以咨询江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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